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今日播报
中财网 2023-04-26 12:58:13

【12:36 先进数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资料图片)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韩燕婴4,596,4311.49%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韩燕婴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2:36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平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706,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股份12,706,9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已于2022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平湘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0万股公司股票,窗口期不减持,具体如下:

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1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12:36 拓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君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君励”)持有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或“公司”)股份7,01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燕舞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燕舞”)持有拓荆科技股份 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9%;嘉兴君励和盐城燕舞(以下简称“嘉兴君励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拓荆科技股份 8,51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7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兴君励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62,800股,拟减持股份占拓荆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本减持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2:36 赛科希德:赛科希德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科希德”)股东祝连庆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48,6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7%。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2年2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丁重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2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2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嘉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32,4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2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2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裴燕彬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2月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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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祝连庆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丁重辉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50%,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高级管理人员张嘉翃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50%,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31%,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裴燕彬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09%,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25%。

上述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出现,则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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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祝连庆先生、丁重辉女士、张嘉翃先生、李国先生、裴燕彬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2:36 迅游科技: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鲁锦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鲁锦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含)1,007,9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0%),其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4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鲁锦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4,03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鲁锦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鲁锦合计持有股份4,031,9941.98%4,031,9941.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07,9990.50%1,007,9990.50%
有限售条件股份3,023,9951.49%3,023,9951.49%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鲁锦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鲁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2023年4月24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鲁锦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鲁锦先生为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鲁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1,9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鲁锦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股份来源:迅游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含)1,007,9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说明

1、鲁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鲁锦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鲁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12:36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股东姓名本次拟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张雪194,5030.08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期间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此期间本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本人关于流通限制的承诺内容如下:

自震安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人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震安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亦不通过由震安科技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本人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震安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十二个月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震安科技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本人在震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在震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本人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所增持的震安科技股份按照上述规定予以锁定。

本人所持有的震安科技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现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截至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本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36 羚锐制药:羚锐制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贸易”)持有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538,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鑫源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21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鑫源贸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38,315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2:36 美格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同时需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兆格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9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

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合伙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若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将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若本合伙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合伙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本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并将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持有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9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17年12月21日,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此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若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将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12:36 高澜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1高荣荣不超过 170,000不超过 0.0557%
注: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

根据市场定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6.减持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高荣荣女士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36 吉林化纤: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方大投资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该股份来源于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协议受让和司法拍卖竞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9,177,3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4,588,6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拟自2023年5月22日起半年内实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2:36 天龙股份:关于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6,1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5%;5%以上股东张益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2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77,735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张益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55,47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上述减

持主体保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2:36 志邦家居: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持股7,998,413股(均为IPO前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取得股份),持股比例2.5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是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

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118,198股,占总股本的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118,198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118,198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实施,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3,118,1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2:36 皖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

月23日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方银谷”)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614,757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2023年1月24日,南方银谷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2023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南方银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期满暨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 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南方银谷非公开发行获得股份集中竞价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8.83-9.15470,0000.11
合计470,0000.11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南方银谷合计持有股份32,685,6937.9732,215,6937.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685,6937.9732,215,6937.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方银谷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南方银谷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南方银谷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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